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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路灯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禹州市路灯所2025年城区道路亮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开标);
2.5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指投标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设施建设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按照豫建建〔2015〕23号文件规定提供《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表》等官方手续。
4.1.1投标人持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进行免费CA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开标地点(线上):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9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 使用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登录 — 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依规定时间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CA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eynzbx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5.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CA数字证书或CA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一个标段对应生成2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一个标段对应生成4份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后缀格式为.tXCSTF和.nXCSTF;商务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和.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tXCSTF”和“.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有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会显示成功上传。
8.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30分钟,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做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1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有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通。